宁波市将清理整顿再生利用行业
废塑料、废轮胎、废旧衣服不能再随便处置利用
2017-11-12 09:44:43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冯瑄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近日,我市出台了《宁波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对污染严重的6类非法再生利用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方案要求,我市将全面排查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企业及加工利用集散地,清理整顿再生利用企业再生利用活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推动再生利用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非法再生利用企业主要包括6类: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洋垃圾是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生活垃圾、废轮胎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沾染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企业。 

  此外,我市将重点整治加工利用集散地。这里所说的集散地是指在一个工业园区或建制村内聚集5家(含)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内聚集10家(含)以上的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再生利用作坊和企业。这些集散地将重点检查规划环评的审批和落实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形的,将报请所在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建制村内或城乡接合部与居民区混杂的集散地;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集散地;集散地内的非法加工利用企业。

  在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中,环保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 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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