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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站启动运行 济南首批28家企业具备检测设备

发布时间:2017-11-15 14:29:50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 刘飞跃

  11月15日,济南市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站启动仪式在山东交院机动车维修检测中心举行,标着济南市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站正式启动运行。

  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是世界上发达工业国家和地区对在用机动车排放状态进行周期性检测(I),经检测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实行强制修理(M),使在用汽车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制度。严格实施I/M制度,能够使在用机动车实际排放在现有水平上降低80%-90%,同时使车载尾气净化装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尾气排放净化潜力,对解决日趋严峻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I/M制度建设已迫在眉睫、时不我待。建立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站是I/M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推进铁腕治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济南市交通委在推进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站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尾气排放超标治理站硬件设施设备建设。利用市场化运作手段,督促28家治理站配备了尾气治理检测专业设备。截至目前,共有67家维修企业自愿申报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业务,40家汽车维修企业已达到治理条件。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尾气排放治理水平。邀请了该领域的专家授课,从理论到实操进行全方位培训教学,共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三是建章立制,促进尾气治理规范化、标准化。先后制定了《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治理前诊断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检测维护作业流程》、《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尾气治理工作规范化运作。

  下一步,济南市交通委将积极会同环保部门,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排放检验机构(I 站)和尾气超标治理站(M  站)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凡是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须到指定的尾气超标治理站(M站)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凭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再到环检重新上线检测,实现车辆“检测、维修、复检”三环节无缝衔接,形成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有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标签:治理责任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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