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近日正式出台《大连市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今后三年将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农村环保和青山工程,确保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行动计划》确定,到 2020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3%,PM2.5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向县(市、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建成区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全市地下水质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
为确保实现目标,大连市将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多举措改善水环境质量,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逐步解决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行动计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和政府要将攻坚行动计划纳入本部门和本级政府重点工作。大连市政府将按照年度目标对攻坚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选优、地区财政转移和生态补偿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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