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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纠纷案个人起诉多

发布时间:2017-12-01 09:14:38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蔡长春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数量较2015年有所上升。

  报告指出,2015年至2016年审结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中,被告责任承担方式位居第一的为赔偿损失,占比83.98%。原告以自然人为主,占比92.66%;被告以法人为主,占比69.54%。在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中,水污染物主要分为五种:氨氮占比55.88%、石油占比32.36%、汞占比5.88%、酚类化合物占比2.94%、氰化物占比2.94%。大气污染物排名前三的主要为:二氧化硫占比33.80%、氟化物占比19.72%、氮氧化物占比15.03%。

标签: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被告;原告诉讼请求;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氰化物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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