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市发布《关于台州市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台州市创成3个以上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3个省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3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努力实现生产秩序有序、资源科学利用、生态逐步趋好、民生不断改善的总体目标。
最严监管打造“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
培育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是“两区一县”(即“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的切入点。根据《指导意见》,深化“一打三整治”行动,加快生态设施渔业发展,推动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等均为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的主要任务。
今年,我省“两战”升级为“三战”,“一打三整治”再添火力。台州市将打好“三战”作为“一打三整治”决胜战役的主抓手,开启史上最严的海洋生态资源监管。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截至10月31日,台州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78次,清缴禁用渔具1.7万顶(张),没收违禁渔获物71万公斤,移送司法90起571人,其中检查场点数、清缴禁用渔具、移送司法人数均居全省第一,有效打击了伏休涉渔违法行为。今年1-3季度,全市完成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投资19.7亿,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9.6%。
此外,在加快生态设施渔业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生态健康养殖面积占比达到75%。大力扶持发展工厂化养殖、池塘循环水养殖、深水网箱和海上大型养殖平台(浅海围网养殖)等设施养殖。重点县(市、区)养殖设施化率达12%以上。
生态修复创建省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
提高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这些都是推进省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重要任务。
其中,在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到2020年台州市海洋保护区面积占比达到11%以上。另外,还要全面推进渔业资源养护工作;推进海岸带整治修复,围绕岸滩、湿地、海湾、海岛、河口等典型生态系统,开展一批海洋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着力打造黄金海岸线、蓝色海湾和美丽海岛;积极开展人工鱼礁与增殖放流,推进大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项目建设。
据了解,目前台州市组织沿海6县(市、区)开展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县级创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编制,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提升海洋生态保护能力,创建工作全省领先。台州玉环列入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浙江省首个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大陈成为浙江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建成和申报国家级海洋公园2处、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2处。截至目前,全市海洋保护区建设累计投入1800万元,建设人工鱼礁10.5万空立方,累计放流海洋生物苗种14.64亿尾(粒),东海“蓝色粮仓”有效修复。
安全生产助力“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
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是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的一大重要任务。《指导意见》明确,要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和减少渔船安全事故。
目前,台州市积极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与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深化“五无”渔业乡镇创建,进一步探索以港管船新机制,力争在“十三五”创成3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今年1到10月,全市共发生渔船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失踪)7人,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较2016年同期下降68.2%,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另外,《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健全安全综合监管机制;保障渔业安全监管力量;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因地制宜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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