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在三年内摸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移动源等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家底。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是重大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通知明确,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专业性强。我市将成立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在其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通知还明确了18个市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此次普查在工业污染源方面查得更广,对污染物种类查得更多,更能真实反映污染状况。”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技术、制度升级,提升卫星遥感、无人机等调查手段,以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确保普查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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