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12月5日,市委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施利民、副组长李全胜,市委书记史济锡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晨主持动员会。
施利民在讲话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系统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为我们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次对丽水市开展督察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具体工作部署,是深入践行“两山”重要思想,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实践,是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中央督察问题整改的有力抓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共同努力把督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施利民强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丽水市,重点是督察丽水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的情况,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推动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丽水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环境保护督察,切实推动属地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
史济锡在作动员讲话时表示,开展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级环保督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统一要求和有效延伸,也是省委、省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把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场全面的“环保体检”和一次重大的“发展契机”,以最坚定的决心贯彻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最诚恳的态度配合好省委督察组的工作,以最严格的要求,抓好环保督察的问题整改。
会上,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李全胜和市长朱晨就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出要求。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丽水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5天。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12月5日-12月1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8-2286360,专门邮政信箱:丽水市第12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丽水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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