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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 全年目标提前超额完成

发布时间:2017-12-13 09:15:17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刘志强 本报记者 刘志强

  以废旧钢铁为原材料,由工频、中频感应电炉冶炼,劣质低质,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大量污染,被用于建筑时会埋下安全隐患,还对市场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影响——危害极大、人人喊打的“地条钢”,多年来打击而未绝。

  2017年,这一长期扰乱钢铁市场的“鸦片”,在去产能的高压态势之下,终于被彻底清零。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介绍,到10月份,1.4亿吨“地条钢”产能已经出清。

  进展:取缔关停600多家“地条钢”企业,出清1.4亿吨产能

  变压器、中频炉、工频炉、除尘罩、轨道等设备均已破坏性拆除……在钢铁大市河北唐山,曾经繁忙的“地条钢”生产线如今已被废弃,再难“作恶”。

  来自工信部的数据显示,经过彻底清理排查,上半年我国共取缔、关停“地条钢”生产企业600多家,涉及产能约1.2亿吨,相关企业全部被停产、断水断电,大量原来流向“地条钢”企业的废钢已经流向了正规企业。

  清理“地条钢”之外,2017年,我国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去产能同时推进,均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

  钢铁方面,全年去产能目标为5000万吨,至8月底已经提前完成。这使得市场的供需均衡定价体系得以恢复,竞争回归良性,价格恢复上涨。

  煤炭方面,今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为1.5亿吨,到10月份已经提前完成。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今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将从2015年的1.08万处进一步减少到7000处左右。我国于2016年提出的用3年至5年时间,煤炭产能再退出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的任务有望在2018年基本完成,或有可能提前完成。

  煤电方面,今年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前三季度,全国已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约240万千瓦,加上停缓建产能,完成了全年目标。

  手段:高压态势形成震慑,让“地条钢”无处可藏

  “15年前国家就明令淘汰,但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等利益考虑,在监管上放松、缺位甚至有意保护,‘地条钢’一直得不到彻底根除。”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去产能,形成了对落后产能的高压态势,“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监督有力是‘地条钢’再难生存最为关键的因素。”

  多部门合力让“地条钢”无处可藏。

  工信、住建、质检……在一些地方,多部门间的协作工作机制大大挤压了“地条钢”的生存空间。在江苏,质检部门打击非法产能,环保部门强化环保执法,安监部门严格安全监管,国土部门查处违法用地,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地方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督查组形成威力,抓住“漏网之鱼”。

  “地条钢”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白天不开晚上开”,难免会有“漏网之鱼”。为了“斩草除根”,7月下旬,国务院督査组将“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列入了重点内容。在湖南,督查组发现了某公司已拆除的8台中频炉有3台被移回原位,试图恢复生产。在天津,督查组也新发现了2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在督查组通报当地政府之后,天津、湖南两地立即进行了整改,并迅速全面排查整治,两地还启动了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反复查压实责任,防止“死灰复燃”。

  今年5月,工信部等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7、8月份,相关部门又开展了专项抽查。工信部明确,地方政府是取缔“地条钢”的责任主体,6月30日后,若接到举报且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将对地方和企业严肃问责。在河北唐山,市县乡三级政府在完成“拉网式”清查的基础上,逐级签订了承诺书和“责任状”,压实了监管责任;今后,哪个区域再发现“地条钢”,有关责任人要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财政奖补资金也对地方政府推进去产能形成了一定激励作用。据了解,财政部对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会加大奖励或者政策倾斜力度,以此鼓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今年5月,财政部就对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9个地区,在安排正常奖补资金基础上给予了梯级奖补。超额完成10%以上的,按超额比例1.5倍给予奖补,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30%。

  成效:企业效益显著变化,未来还需更多采取市场化、法治化办法

  “地条钢”清除,对全行业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贡献巨大,去产能有序推进,也撬动着曾经深陷泥淖的钢铁、煤炭行业逐步走出低谷,迎来了复苏迹象。加上需求回暖等因素影响,企业效益开始发生显著变化。

  钢铁行业,前9个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销售利润率达4.18%,企业效益持续好转,一些长期亏损的钢铁企业实现扭亏为盈。煤炭行业,前三季度,煤炭采选业实现利润2262亿元,同比增长7.2倍,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1万亿元。

  上游行业回暖的同时,也给造船、煤电等下游行业传导去一定压力。“煤炭价格回升确实比较快,因素也是比较复杂的。下一步,可能需要对前一个阶段去产能的做法做些微调。”中财办副主任杨伟民表示,在今后的去产能过程中,要减少用行政命令,而要更多利用处置僵尸企业、更多通过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办法,通过改革来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上下游产业间关系。

  “我们在调控煤电产能时,尽可能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手段也要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巡视员郭伟举例说,针对部分在建项目投资额较大的情况,他们强调发挥企业自主决策权,缓建项目可自主选择停建或继续建设,但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作为系统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由此既可以降低对企业经营、设备制造建设等上下游产业和信贷资产造成的影响,又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保障电力供应。”

  展望未来,要实现长远发展,就要在稳步去产能、力争提前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李新创表示,从长远看,应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地条钢”产品和企业的检查、执法和监督,同时还要适时修订和提升建材钢质量标准,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来倒逼“地条钢”丧失生存空间。他预计,2018年,受益于全球经济复苏和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拉动,我国钢材需求量还将实现较快增长,钢铁行业形势有望持续稳定好转。

标签:地条钢;条钢;钢铁;目标;煤电;取缔;关停;企业效益;法治化;市场化;督查组;高压态势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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