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男子因新开店铺门前需进行卫生升档改造,擅自砍伐经发大道某路段绿化带内的8棵树木,并将绿化带做成水泥地,欲当停车场使用。
事发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拍照取证,并发放相关法律文书。经当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评估,该男子破坏绿化面积约160平方米,其中砍伐樱花树3棵、玉兰树3棵、红枫树2棵,还在绿化带内建停车位,损公利私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规定。
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执行阶段,这名男子除要补种砍掉的树木、修复绿化带以外,还要缴纳补偿款及罚款,共计1.88万元。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需对树木进行修剪、移植或砍伐,不管是私人种植还是公共绿化,即便不是古树名木都要先去园林管理部门办理树木移伐审批手续,拿到相应审批手续后,才可对所有权归属明确的树木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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