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象山县上吴村安置房外墙脚手架拆除完毕。看到新居从图纸变成实景,村民们喜上眉梢。这是象山县在“村民主体”模式下完成的第五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从“改不改、怎么改”到“建啥样、怎样分”都由村民说了算。算上前四个村,全县已有473户村民拥有新楼房,户均资产因此增长了5到10倍。
城中村改造是我国城市发展中的一项重大课题。“我国城中村改造大致有‘政府主导’与‘开发商主导’两种模式。前者,政府主导过度容易陷入融资、拆迁、分配难等窘境;后者,村民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往往引发诸多矛盾。”市国土资源局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陈彭年说,象山县“村民主体”城中村改造模式,既合理安置了村民,也让开发商获得一定利润,同时破解了土地供应紧张、改造资金不足等普遍性难题。
象山的“村民主体”模式以“村民自愿、民意自主”为核心。政府职能回归到服务,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划定各批次改造村,出台政策保障村民合法权益;请村民就拆迁意愿、补偿方案发表意见,安置房面积、旧房拆迁补偿标准均由村民商定,安置房建设也由村民全程监督。全村改造意愿率、入户调查率、协议签约率等均达到95%才可启动改造。
经过改造,上吴村腾出了70亩土地,在满足村民安置房分配前提下,政府把余留土地公开“招拍挂”,所得出让金扣除国家规定税费后全部返还给村集体。对这笔资金,村集体优先用于村民房屋征收补偿、支付安置房代建费,剩余部分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改造中村民真正发挥了主体作用,”李家村党支部书记王根培说,“李家村安置房户型设计根据村民意见多次调整。村民监督小组发现开发商使用劣质钢材,立即责令返工重建。”
“一方面,政府拿不出钱大规模改造;另一方面,又不能完全推向市场。”象山县住建局曾多次就城中村改造赴省内外“取经”,并深入听取被改造村群众意见,最终推动加大土地出让金扶持力度、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的改造政策出台。据悉,五个改造村共节约土地39亩,一批城市配套建设项目得以推进,改造后未发生一起纠纷及群体上访。为确保村民享有土地增值收益,象山还明确,安置房满五年可入市交易。
城中村改造,利益分配是关键一环。对此,中国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的姜雪梅认为,城市更新中把土地出让金返还村集体,改造过程村民说了算,象山的做法为全国城中村改造探索了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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