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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出台后,区政府首次向区人大报告环境状况

嘉兴南湖区政府主动请人大“批阅”环保“答卷”

发布时间:2018-01-02 07:48:2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田野 通讯员 陈 雯

  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环境状况又如何?近日,嘉兴南湖区环保局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南湖区2015年以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汇报,这也是南湖区政府首次向区人大汇报环境质量状况。今后,政府向人大面呈“环保答卷”也将成为常态。

  当下,环境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新《环保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对此,南湖区政府应每年都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年度环境状况报告,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公开信息,推进依法行政。

  报告显示,自南湖区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以来,水环境质量逐年好转,实现历史性突破,2015年初全区消灭全部劣Ⅴ类水断面,年底5个出境断面平均水质达到Ⅳ类水;2016年,全区出现Ⅲ类水,全年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优秀;2017年,出口平均水质保持Ⅲ类水并持续改善;在治气方面,南湖区全面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PM2.5平均浓度连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逐年提升,全区空气质量切实得到了明显改善。

  在环境质量提高的背后,是全区上下通过推出治水、治气、治废等举措,持续推进环保工作收到的成果。记者了解到,南湖区持续深入“河长管理”,全力做好“清、剿”治理工作,2017年,全区又打响了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列入整治的106条河道全部符合省定剿劣标准,通过了市级验收,与此同时,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扎实推进水系治理等也颇具成效。

  早在2015年,南湖区就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多个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考核办法等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工作职责,如今,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严控农村废气污染等各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此外,南湖区还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剿劣”、“低小散整治提升”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铁拳系列”、“环保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一直以来,南湖区十分重视环保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接下来,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开展‘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以听取区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为契机,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南湖区将把政府向人大报告环境状况这项制度推广至乡镇一级。

标签:南湖区;环境状况;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保工作;相关部门;环境质量状况;环保法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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