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市府办日前下发了《台州市高能耗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遏制高能耗企业能耗增长过快势头,提高亩均产出水平,清理耗能大产出小的企业。
据了解,此次整治对象包括未办理能评手续新上项目的企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的企业,产出与能耗严重不匹配的企业,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以上的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万千瓦时的规下企业,能耗总量增速50%以上并高于产值增速的企业,能耗水平超过该行业平均水平50%以上的企业,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列为D类的企业。
整治标准为:对未办理能评手续或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以上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使用淘汰设备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淘汰更新;对不报少报漏报产值的企业,督促其如实上报;对应上规未上规的企业,督促其“小升规”;对能耗增速高于产值增速的企业,要求其必须做到能耗增速低于产值增速水平;对能耗水平过高的企业,要求其必须下降10%以上;对列为D类能耗超过平均水平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未达目标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有序用电、停限产等有效措施。
“5月份前,有关部门将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全面实行整治。相关企业应制定整治方案,确定整治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并将整治方案报当地经信部门备案。”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各地经信部门负责企业整治方案的审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集中整治期间,八大高能耗项目暂停登记、备案和审批,已批未建的暂缓建设。
据悉,对整治中发现的高能耗企业,我市将实行跟踪机制。同时,建立统计、税收、电力等相关数据共享机制,全面运用企业综合评价成果,及时掌握企业能耗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用量增长快、能耗水平高的企业(单位)加大节能监察力度,依法实行惩罚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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