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海宁市传来好消息,黄湾镇(尖山新区)创建国家级卫生镇顺利通过了嘉兴市级考核。“创卫”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黄湾镇(尖山新区)全面铺开的一场小城镇“环境革命”。
“三分靠建,七分靠管。”黄湾镇(尖山新区)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洪华这样概括当地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去年以来,黄湾综合施策、堵疏结合,全面尝试让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自我调节。
“这么大个变电箱,占了我家门前的地,不行!”去年,黄湾集镇的电线“上改下”工程遇到了难题,由于一户居民坚决拒绝,整条凤凰山路的改造停滞了。
得知消息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老娘舅”工作室主动上门了解情况。“这里都是老房子了,要是线路短路了可不得了。”“你看外面的电线乱七八糟,不好看也不安全,是不是?”“我们帮你协调一下,看看变电箱能不能再往边上挪一点?”促膝长谈中,“老娘舅”设身处地、出谋划策,柔性地解决了难题,推动了“上改下”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这样的故事,在黄湾还有很多。去年,黄湾镇以社区为单位成立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老娘舅”工作室,十余位在群众中颇有公信力、影响力的“老娘舅”传达民情、化解矛盾,解开了一个个整治工作中的“心结”。与此同时,黄湾还创新建立了一套群团帮扶机制,将镇区划分为39个网格,统一配备39名网格长和42名专兼职网格员,落实网格认领商户制、群团认领帮扶路段制、联合执法保障制等,充分发挥党员和工团妇等群团组织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党员和工团妇“四位一体”联动共建,确保点、线、面一体化。
从四季果香的老集镇到面朝大海的尖山新区,完善的“他律”机制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最后一平方公里”管了起来。但只有让环境治理成为每个黄湾人的追求和自觉行动,才能达到小城镇管理和环境之间的良好“微循环”。怎样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在黄湾,一盆小小的鲜花折射出了理念之变。
“看我家门口这三盆鲜花!咱的货可不能卸到人行道上了。”看到运货车要直接在店门口堆东西,黄湾镇治江路上的百货店店主郑先生赶紧出来。
“三盆鲜花”是黄湾镇与店铺订下的一个“环境公约”。针对长期存在的越门经营、乱停车、乱堆乱放等顽疾,去年起,当地在每家商户门口统一设置星级经营户公告牌,分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分别代表守法经营星、环境卫生星和文明停车星。镇(区)建立由综合执法和社区牵头的考评小组,每季一评,根据星级经营户考评结果,分别奖励一至三盆鲜花。奖励鲜花统一设置在门前柱上,每季更换一次,从而让每家商户的经营环境一目了然。
“现在镇上老人小孩都知道,买东西就要去有三盆花的店。”郑先生告诉记者,有了“鲜花公约”,门前环境要是还做不好,大家都感到“脸上挂不住”,潜移默化中就学会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争做“护花使者”,自觉为建设美丽、舒适、文明的小城镇出一份力。据统计,“鲜花公约”实施的第一个月,黄湾镇越门经营现象就从每天30多起下降到一至两起,巡查发现率下降了95%以上。
一项“鲜花公约”,实现了黄湾镇沿街商户自我管理的功能,与此同时,黄湾还建立起了一套小微巡查机制,以多样化、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让更多居民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和邻里监督能力,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城镇环境内容和镇容秩序。
通过推进居民自治实践,增强群众主体意识,黄湾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群策群力打好“自治牌”。去年以来,黄湾镇在嘉兴全市70个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巡查考核中,始终保持在“第一集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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