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贵在快速有效处置,贵在对风险源实施有效事前监管。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环保局环境监控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获悉,嘉兴市首个由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嘉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日出台。143家企业被列入风险源监管名单,对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嘉兴市10多个部门将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合力行动,把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降至最低。
突发环境事件会对大气、水体、土壤产生危害,甚至会对区域造成长时间的污染影响。市环保局数据显示,嘉兴市总体环境安全形势较好,但是突发事件偶有发生。从2012年初到2017年底,嘉兴市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一共有19起,均为一般等级。
为了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危害,早在2015年,市环保局就出台了《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而此次出台的《嘉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则是首次以市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应急处置预案,集合了环保、公安、安监、卫生、交通等10多个部门的力量,处置力量明显增强,处置周期也大大缩短。
不过该预案也不是随便启动的。根据国家环保部制定的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分成4个等级,即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当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即Ⅲ级及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时,嘉兴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将启动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源、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和处置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处置结果进行技术评估。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呢?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该中心信访与应急处置科副科长马中宝表示,除了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外,在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政府协调、指导处置工作的突发环境事件时,也可以启动该预案。
据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日常管理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专家组等组成。目前嘉兴市已经成立了一支由20名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的应急专家组,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将即刻对处置技术给予相关的指导。
此外,为突出事前监管,体现关口前移,根据企业环评的风险等级,嘉兴市把一批风险等级在较大及以上的企业、处于环境敏感区(如居住区、水源保护区等)的企业以及曾经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列入了风险源企业监管名单。目前,共有143家企业被列其中。对这些企业,环保部门通过巡查抽查等,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争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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