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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治土“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8-01-29 09:15:59 来源:台州日报 通讯员 柯跃健

  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近日,黄岩区政府与辖区内首批11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宇药业有限公司等均在列。

  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求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每年自行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并上报结果,排查土壤污染隐患并实施问题整改,并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

  下一步,黄岩将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对列入有关企业的日常监管执法,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控企业“跑、冒、滴、漏”现象和无组织排放,防止污染土壤;督促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信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标签:土壤污染防治;用地;土壤环境;责任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管企业;行动计划;黄岩区;天宇责任编辑: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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