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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发布时间:2017-11-07 07:33:54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江帆 翁杰 通讯员 郑盈盈 朱彩云

  浙江在线11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 翁杰 通讯员 郑盈盈 朱彩云) 近日,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1月至9月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通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入《浙江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的水质均暂时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其中,杭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7个设区市水质优良水体比例已达100%。另据省水利厅消息,经过9个月的拉网式排查,我省水利系统已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建成全省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提前完成了入河排污口信息入库工作。

  今年1月至9月,全省10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95个,占92.2%;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所有断面均达到今年水质目标。此外,黑臭水体逐渐消除。今年1月至9月,杭州市余杭区的赭山港(卫星河至幸福闸),金华市婺城区的回溪(丰亭路至金华江汇合口)、开发区的水电渎(李渔路至入江口),舟山市定海区的新河(开源桥至增产碶),台州市椒江区的庆丰河(乃崦路至一条河侧疏庆桥),丽水市莲都区的五一溪(丽水学院至入湖口)等6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

  “我们将对照‘水十条’中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查漏补缺,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正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已着手开展入河排污口统一编码、规范标识工作,下一步将把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纳入河长制巡查内容,推行“身份证式”管理,同时加快修订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入河湖污染物减排量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标签:水环境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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