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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离不开群众标尺

发布时间:2017-12-25 07:21:45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徐 宁

  嘉兴市在全市建立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群众评议制度。近日,市整治办组织了一场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群众评议活动,邀请嘉兴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等近40人组成3个评议小组,分赴油车港镇、干窑镇等十余个小城镇,对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围绕“一加强三整治”、“六大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成效进行评议。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离不开群众标尺。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因为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服务居民、服务发展的前沿阵地,大多承载着经济社会的半壁江山,然而,小城镇建设管理远远落后于百姓的需求,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例如,有的居民买了车,但路坑坑洼洼,到了镇上没标志、标线,也不知道停哪里;有的居民建了花园式的新房,但周围杂乱无章……今天富裕起来的百姓盼望更富,同时,更关注水、空气和居住环境。我们进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要积极回应百姓的期盼,解决当前的主要矛盾,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既然人民群众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最终受益者,那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得好不好,理应人民群众说了算,他们最有发言权,他们的评价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标尺。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过程要让群众来评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结果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评议是满意的基础,满意是评议的归宿。在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我市建立起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群众评议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通过此次群众评议活动,我们看到原来一些忽视的现象被发现了,比如某地农贸市场外存在汽车乱停现象,桥下空间改造后存在漏水现象等等。这说明,群众评议可以检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得失。群众评议制度的关键在于通过评议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如果发现了问题,不去下大力气整改,评议工作最终还是流于形式,尊重群众评议的结果,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这是评议价值的真正所在。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如何,群众的感受最直接,心里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一句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得用好群众标尺。

标签:城镇环境;整治;评议;小城镇环境;群众;人民群众;标尺;经济社会;行动;发言权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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