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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负责人集中“充电”

发布时间:2017-12-21 07:22:11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沈明敏 通讯员 臧志攀 姚国宇

  近日,桐乡市环保局举办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培训班,省环保厅专家为全市两百余家企业带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新政解读,以提高全市企业环境管理能力。

  记者了解到,11月底,环保部发布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9种情形,包括未按环评审批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等。

  新政策出台后,根据企业不理解、难学懂、不会操作等反馈意见,市环保局响应需求,组织培训,确保企业对新政策的掌握和落实,进一步增强全市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为全面提升企业环保工作管理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这几年关于环保的新政策接连出台,我们一时之间学不透、做不好,环保局能组织这一场培训会,对我们来说太及时、太对口了!”培训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现场设置了交流答疑环节,将困扰企业发展的环保问题一一进行现场解答,赢得了“学员们”的交口称赞。


标签:环保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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